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开展重点药企监督检查
为全面提升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化解能力和检查队伍现场检查能力,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6月11~17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重点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为全面提升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化解能力和检查队伍现场检查能力,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6月11~17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重点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检查中,聚焦重点企业和高风险产品,划定检查对象。
结合往年检查发现问题和探索性研究风险提示信息,选取6家重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内容覆盖中药、化药、中药提取物及第二类精神药物以及委托生产各个方面;
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摸排风险。检查采取省外资深检查员联合参与的创新检查模式,邀请山东省和黑龙江省3名国家级GMP检查员进行全程咨询辅导,与自治区药监局生产监督管理处、各检查分局和药品检查中心的16名骨干检查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分赴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进行检查。根据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严重程度,下达6份不合格项目告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2家企业采取风险防控措施,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限期改正。
此外,检查帮扶并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特邀专家在检查过程中提出很多独到见解,针对全区检查员在实验室质量控制、检验数据完整性等方面存在的检查能力短板,结合检查实战开展交流辅导,“既清路障,更设路标”,在锻炼检查队伍的同时,使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质控能力也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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