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必须加班 10 晚以上?这家公司的‘自愿’加班
近日,广东佛山一家塑料模具的公司火了,不是因为业绩突出,而是因为一纸 “硬核”通知:要求员工每月至少加班 10 晚以上。消息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热议:“这到底是‘自愿加班’还是‘变相强制’?”根据网传通知,该公司将加班与社保缴
近日,广东佛山一家塑料模具的公司火了,不是因为业绩突出,而是因为一纸 “硬核” 通知:要求员工每月至少加班 10 晚以上。消息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热议:“这到底是‘自愿加班’还是‘变相强制’?”

根据网传通知,该公司将加班与社保缴纳挂钩。3 月 27 日,公司回应称,加班是 “自愿” 的,员工可以选择不加班,但需自行承担社保个人部分(约 400 多元);若满足加班要求,公司不仅代缴社保,还会支付加班费和提成。
这番回应看似 “人性化”,却让不少员工陷入两难:不加班,意味着每月多出一笔不小的开支;加班,则要牺牲休息时间。有网友直言:“这哪里是自愿,分明是用社保倒逼员工加班!”

事实上,这样的加班规定背后,折射出部分企业对劳动者权益的模糊边界。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加班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而公司要求员工每月加班 10 晚以上,若按每晚加班 2 小时计算,月加班时长已达 20 小时,虽未超过法定上限,但其将加班与社保福利绑定的做法,显然涉嫌变相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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