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模仿与侵权的法律拉锯战!杨坤怒告模仿者“四川芬达”
一场模仿与侵权的法律拉锯战!杨坤怒告模仿者“四川芬达”
3月10日,网红“四川芬达”称,被明星杨坤起诉了,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及公开道歉。网红“四川芬达”主要出镜的是蒋某和李某两人。目前在抖音平台的有约36万粉丝,获423万点赞,日常发布搞笑风格的摆拍视频。他们模仿杨坤的造型穿搭摆拍视频段子,复刻了杨坤的“32场演唱会”梗和《好声音》导师造型等,表情动作夸张获得一定的关注。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许可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虽然“四川芬达”表示,他们在视频中并未提及杨坤的名字,但他们确实模仿了杨坤的造型,直播时还在背景板上P了类似综艺《中国好声音》LOGO的图形,复刻了杨坤的“32 场演唱会”梗和《好声音》导师造型等,但凡稍微了解娱乐资讯的网友,都知道他们是在模仿谁。这种高度相似的模仿行为,已经构成了使用明星的标志性外貌特征。
此前,杨坤曾在直播间怒斥模仿者
现在各平台上活跃着的明星模仿者非常多,这件事或许能给他们一些警示,模仿明星蹭热度确实可能“起号”快,但走了“山寨”的路就得当心踩爆侵权的雷,如果明星真的较真维权,恐怕不是一句“没文化”“不知道”就能蒙混过关的。
随着事情的发展,模仿者也表示将继续与大家分享这场官司的进展,不论结果如何,都会向支持他们的网友交代。他们还强调,将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继续创作,传递快乐给大家。
这起事件反映了娱乐圈中创作自由与法律保护之间的微妙关系,更引发了网友对于内容创作规范的一番热烈讨论。人们在享受模仿带来的欢乐时,不禁对网络文化的未来保护方向感到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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